咨询热线

0371-55192520

监督电话

0371-66217370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报道 > 矿产资源

无知种毒酿后果 灵宝市公安查处案件强化禁毒宣传
来源:  发布日期:2025/5/28  点击量:167
无知种毒酿后果 灵宝市公安查处案件强化禁毒宣传

 本网讯:崔朋         通讯员:张肖军


      连日来,灵宝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尹庄派出所、金城派出所、黄河路派出所等,通过“脚板+科技”的方式开展禁毒宣传和禁种巡查工作,全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无毒的社会治安环境。


             5月8日,尹庄派出所在禁毒大队的业务指导下,抓获违法人员张某某(化名),铲除8株毒品原植物罂粟。

      经调查,张某某种植罂粟的初衷竟是听信了罂粟果能治疗腿疼,出于这种错误的认知非法种植8株罂粟。得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张某某表示非常后悔,主动铲除罂粟,并虚心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



       目前,尹庄派出所依法对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收缴全部罂粟,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属于违法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无论种植数量多少,都触犯了法律底线。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种毒、不涉毒,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无论数量多少,种植罂粟均属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责任编辑:东方


COPYRIGHT BY 城乡前沿 ALLRIGHT RESERVED

豫ICP备2023019133号-1